推进教育领域清廉建设,倡树教育系统清廉之风,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,也是深化“三不腐”一体推进、推动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实现路径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,强化清廉建设的制度构建、监督制衡、文化滋养功能,推动实现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、社会清朗。
全面加强党的领导,健全清廉建设制度体系。牢牢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,坚守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以基层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,健全学校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,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,夯实学校基层组织基础。推进学校重点领域、重大事项制度建设,在招生考试、人员招聘、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,完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,细化工作要求,形成闭环管理。强化学校重大事项科学民主依规依纪依法决策,深化党务政务公开,完善教职工参与治理制度,健全校务委员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治理组织,探索完善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,全面加强民主管理监督。
持续深化监督保障,拧紧行业治理责任链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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