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城市面积不断拓展,管理内容不断增加,管理要求不断提升,现有的各自为政、简单粗放的管理方式,与市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的愿望要求,与日益精细严格的城市管理要求相比,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。从2023年3月开始,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水平,区执法局在**中心城市新城区试点推行“路长制”城市管理新模式,着力构建全面覆盖、责任明晰、管理到位、考核严格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,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向制度化、精细化发展。
一、“路长制”管理模式运行情况
“路长制”实行四级路长负责制,将街路划分给各级路长,城管执法、公安交警、市场监管、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调度下,对责任街路的环境卫生、市容市貌、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管理,形成工作合力,落实综合管控。
(一)组建责任明确的工作队伍。“路长制”明确了四级路长及队员的工作职责,明确任务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。一级路长:区执法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公安局、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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