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记得是什么时候,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,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一天,一遍又一遍。
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吉卜林。他创作了大量小说和诗集,被誉为“帝国诗人”。
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婴儿被狼妈妈找到取名莫格利,并在棕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照顾下健康成长,后来杀了老虎希尔汗,在森林中一直生活下去的故事。
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莫格利,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。他在两岁时曾差点被希尔汗吃掉。在12岁时,他下山到房屋里拿到火,在狼群大会上将希尔汗赶走,又在16岁时杀死了希尔汗。他聪明,他在希尔汗刚吃完猎物,躺在大河谷中间无法动弹的时候,让老狼阿克拉带着一群水牛,自己带着另一群从大河谷两边飞驰而下,撞死了希尔汗,并把它的皮剥了下来,带到狼群大会上,兑现了几年前的承诺。他冷静,在他被猴子们抓住,在树枝间跳跃时,他不慌乱,运用鸟的语言,请苍鹰切尔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巴卢和巴希拉。
仔细一想,莫格利其实有着和我们一样的人生,在两岁到12岁之间的十年,就如同我们自己十年的童年。他十七八岁来到村庄并杀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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