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务基础急需夯实。
自入职以来,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了解甚少,我深感过硬的业务知识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之根本。除了把握好每次集中学习、跟班学习的机会,更是充分利用好自主学习,不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,以及《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》《审查调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》《问题线索的排查与初核》等论述。
初次接触到这些陌生的词汇,一条条法律法规读过去,初次好像没什么感觉,当回头再读第二遍、第三遍的时候,就很容易被其中的一个字、一个词、一句话吸引住了,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场景画面,不断联想着如果自己办案的时候怎么去衡量、怎么去定性、怎么去保障办案安全等等。如:对于“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,本人的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”这条规定,自己就会情不自禁地去思考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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